那么在這一個案件當中給予了我們哪些警示呢?我想最大的一個解釋就是,千萬不要去觸碰跟虛擬貨幣有關的任何一切事物。
西安警方17日透露,警方破獲網絡黑客盜竊虛擬貨幣案,三名嫌疑人通過多次非法入侵、控制公司企業和個人網絡系統,獲取大量違法收益,初步查明涉案金額達6億元人民幣。
他們在外匯平臺以保險對沖模式炒外匯為名,大肆吸引會員投資而獲得高額利潤,通過虛擬幣收取入門費并組成上下層級關系,所以才會涉案金額巨大。
我國范圍內有比特幣存在,單純持有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只是我國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因為它存在比較大的投資管理風險。
就目前來看,我們國家好沒有承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是貨幣,但是它是合法的。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于不是由貨幣當行發行,不具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實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流通使用。
依據我國目前的規定,對于比特幣的買賣、交易,是禁止了各金融機構、交易平臺的買賣行為,違反者會被下架APP、吊銷營業執照,但并沒有禁止個人買賣比特幣。
這個曾被業內稱之為“幣圈第一大資金盤”的Plus Token平臺來頭確實不小。據悉,當該平臺主犯被抓時,一度使得比特幣價格狂跌30%。
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其交易不是完全合法。
法律分析:持有比特幣是合法的。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也就是說,比特幣被當做商品,既然是商品,無論是否有形,在法律上我們都視為:物。 在我國境內持有這種無形的虛擬的物,并不違法。
將販賣數字貨幣作為職業:該行為可能會涉嫌刑法第225條的非法經營罪,比如開設數字貨幣交易平臺就是違法的。
我國范圍內有比特幣存在,單純持有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只是我國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因為它存在比較大的投資管理風險。
1、比特幣在國內沒有得到法律上的正式認可,做比特幣是有風險的,如果沒有經過備案或者沒有相關資質等,被查處時很有可能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涉及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制作和發售代幣票券。
3、其中投資人的投資是通過比特幣交易的形式完成投資,看起來很先進、高大上,但實質仍然構成犯罪。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證實,美國第一資本財富計劃投資平臺不屬于該局所監管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