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鑒智,來源:曼昆區塊鏈法律
在國內,個人持有、交易虛擬貨幣合法嗎?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
截至目前,無論是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下稱“289號文”)、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4日發布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下稱“94公告”),還是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于2021年9月24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下稱“924通知”),雖然否認了虛擬貨幣的法幣屬性,但并沒有否認虛擬貨幣的財產或商品屬性。
雖然924通知進一步載明“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從文義而上言,924通知并未全面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交易需要違反公序良俗才會無效。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效力層級上,924通知并不是法律或者是行政法規,按照民法典的規定,924通知并不是否定民事行為效力的依據。
現階段,雖然存在不少法院直接依據289號文、94公告、924通知否認交易虛擬貨幣行為的效力。但根據曼昆律師的長期執業經驗,法院的前述判決其實是在加密行業發展初期,對監管唯命是從的“懶政”行為。很多行業都曾經在司法實踐上經歷過類似階段,隨著行業的發展成熟,最終都會迎來法院在效力層級上正面政策性文件的“春天”。
并且,某些比較有法治意識的地方法院就是這么做的,認為買賣虛擬貨幣的合同合法有效。如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924通知之后做出的(2021)滬01民終11624號民事判決,認為“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并未禁止虛擬貨幣或代幣的持有和合法流轉,也未禁止私人之間正常交易虛擬貨幣。雖然201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聯合發布的公告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代幣融資平臺不得買賣所謂虛擬貨幣,但本案中張某向何某購買BSN幣以及挖礦機,試圖挖取更多的BSN幣獲利,并不屬于公告中的情形。故買賣BSN幣的合同應屬有效。”
綜上,個人可以合法持有虛擬貨幣,但個人交易虛擬貨幣的行為效力有爭議。但曼昆律師傾向于認為,個人持有和交易虛擬貨幣的行為都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