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 3 月 24 日),為了終止被調查,Galaxy Digital 同意向執法機構支付 2 億美元和解金。其實,2 億美元就是罰金,是讓紐約州總檢察長不再調查的對價。
我本來想這一周好好來跟大家講一下,Galaxy 是如何利用 Luna 拉高出貨欺詐他的粉絲的?因為我看了紐約總檢察長辦公室的文件,里面對 Galaxy 如何一邊拉高(Pump),一邊出貨(Dump)的調查那是相當的仔細。
先講一個細節,文件中詳細講述了 Mike Novogratz,也就是 Galaxy 的 CEO,如何用紋身來拉高 Luna 的。
2021 年 12 月 24 日,Novogratz 再發推特,說 Luna 已達到 100美元,他將用一個炫酷的紋身來紀念這一時刻。至于怎么紋?正在尋找靈感(見下圖)。
令人瞠目的是,2022 年 1 月 4 日,他在以 86 美元均價賣出 16.5 萬 Luna 當天,發布了那張引發狂熱的紋身圖(見下圖)。
但是,他的帖子里面對于賣出 Luna 的事情卻只字不提。
怎么樣?是不是很震撼?!
一個人可以如此言行不一,也真是少見,為了錢那真是不擇手段啊。還有比這個更惡劣的手法,我們以后慢慢講。
今天首先要解決的是一個大問題。
Galaxy 到底冤不冤?Novogratz 到底騙沒騙?
你是不是覺得這個問題很奇怪,我也覺得很奇怪,但是有那么多 KOL 在為 Novogratz 喊冤,又是為什么呢?
Galaxy Digital 為終止調查支付 2 億美元,這在加密圈子里猶如一顆重磅炸彈,引來了眾多知名 KOL 的強烈不滿。很多人在推特和播客里情緒激昂地表達對 Novogratz 的同情與支持,甚至有人認為這起案件不過是一場精心設計的“司法綁架”。
影響最大的喊冤,來自 SkyBridge Capital 創始人安東尼·斯卡拉穆奇(Anthony Scaramucci)。
Scaramucci 素以言辭犀利而著稱。他的喊冤還引發了區塊鏈媒體的報道,Cointelegraph 的報道標題是《NAYG 針對 Galaxy 的訴訟是“純粹的法律戰”——斯卡拉穆奇(NAYG lawsuit against Galaxy was ‘lawfare, pure and simple’ — Scaramucci)》。
因為,他在 3 月 28 日的一條推特中直言,這起訴訟純粹是 “LAWFARE” (法律戰爭),赤裸裸的司法霸凌!
他說紐約州用一條過于寬泛的法律——馬丁法案(Martin Act),根本不需要證明被告的欺詐意圖,就能讓企業屈服付錢了事。言辭犀利,一針見血。這條推文一夜之間收獲了上千次轉發和點贊,迅速在加密社群發酵。
看來,所有質疑的焦點都在——馬丁法案——這條法律上,是因為這條法律給了總檢察長特權無需證明被告的欺詐意圖,是因為這條法律 Galaxy 才不得不支付 2 億美元“勒索款”。
那么,Scaramucci 所說的《馬丁法案》到底是什么呢?
要理解 Galaxy Digital 為什么甘愿支付 2 億美元“和解金”,我們必須先搞清楚 Scaramucci 口中這把“司法霸凌”利器——馬丁法案(Martin Act)的來龍去脈。
這是一部誕生于 1921 年、被譽為“華爾街最嚴厲武器”的法律。如今,它正在加密圈子里掀起軒然大波。
《馬丁法案》,正式名稱為紐約州商業法第 23-A 條(New York General Business Law Article 23-A),是美國歷史上首批專門針對證券與商品市場欺詐行為的州法律之一。這部法律賦予紐約州總檢察長(NYAG)廣泛的調查權和起訴權,可以針對所有在紐約州境內或從紐約州進行的證券、商品交易欺詐展開調查。
之所以稱其為“嚴厲”,是因為該法案有兩個不同于一般證券法的關鍵點:
無需證明欺詐意圖(Scienter)
普通證券欺詐案要求證明欺詐方具有故意欺騙投資者的意圖。但《馬丁法案》則截然不同:紐約總檢察長(NYAG)?只需證明被告的行為可能誤導投資者,即可立案。哪怕被告并非故意,也可被視作違法。
無需證明具體的經濟損失
一般欺詐案,投資者需要明確證明因欺詐蒙受具體經濟損失。但根據《馬丁法案》,即使投資者還未實際遭受經濟損害,只要欺詐的行為本身存在誤導公眾的可能性,紐約總檢察長就可立刻介入調查。
簡而言之,《馬丁法案》是一個極具“預防性”的法律,賦予了執法部門近乎絕對的主動權。
20 世紀初,美國金融市場急劇擴張,證券欺詐事件頻發。1920 年前后,美國各州紛紛通過被稱為“藍天法”(Blue Sky Laws)的證券監管法律,紐約州亦不例外。紐約州參議員路易斯·馬丁(Louis Martin)在目睹大量民眾被虛假證券推銷欺詐后,于 1921 年提出此項法案。
當時的立法背景是非常現實的:大量投資者因虛假宣傳損失慘重,但舉證欺詐意圖異常困難。因此,《馬丁法案》以極低的舉證門檻給予總檢察長迅速保護投資者的能力。
最初,它的作用僅限于打擊明顯的證券騙局,未料后來的演變使它遠超出原本設定的目標,成為紐約州對金融市場監管最為強勢的法律工具。
《馬丁法案》之所以如此厲害,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關鍵點上:
獨特的執法權集中于總檢察長
《馬丁法案》沒有賦予普通投資者私人訴訟權,執法權力完全集中于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手中。任何投資者想要依靠此法維護權益,都只能通過向總檢察長投訴,由官方決定是否啟動調查或起訴。這種極為集中的權力架構,讓《馬丁法案》顯得尤為強大。
調查權廣泛而隱秘
總檢察長可以主動啟動調查,無需證明合理懷疑。調查過程嚴格保密,可以向任何相關方發出傳票索取信息,任何泄漏調查信息的人都可能被控輕罪。
處罰力度極大
違法者不僅面臨巨額罰款,還有可能面臨禁令甚至刑事起訴。最近的案例如 Galaxy Digital 支付的 2 億美元罰金,以及特朗普集團 4.5 億美元罰款,都體現了此法案強大的處罰力度。
盡管如此強大,《馬丁法案》在誕生后的數十年里,卻幾乎被市場遺忘。直到 2002 年,埃利奧特·斯皮策(Eliot Spitzer)就任紐約州總檢察長,這部沉睡已久的法律才重新被喚醒。
3. 《馬丁法案》發威
如果說法律也像人一樣有性格,《馬丁法案》無疑是個極具攻擊性和執行力的狠角色。雖然誕生于百年前,但直到本世紀初,它才真正大展身手,掀起華爾街的一次又一次風暴,其中以美林證券案、十大投行全球和解案和特朗普集團案最為矚目。
要說《馬丁法案》最初震動華爾街的,就是 2002 年的美林證券案。這起案件的主角,正是當時剛剛走馬上任紐約州總檢察長的埃利奧特·斯皮策(Eliot Spitzer)。
2002 年初,美國股市正陷于互聯網泡沫破裂后的寒冬。投資者遭遇巨大損失,華爾街人心惶惶。此時斯皮策決定拿美林證券開刀。他發現,美林證券的分析師亨利·布羅杰特(Henry Blodget)在發布分析報告時存在嚴重利益沖突:他公開推薦股民購買一些科技股票,但私下卻在內部郵件里將這些股票形容為“垃圾”、“毫無價值”。
例如,美林證券公開建議客戶買入互聯網公司 Infospace 股票,但布羅杰特私下郵件卻稱“這家公司就是垃圾,絕對不能碰”。類似例子比比皆是,這些欺騙散戶的做法,讓數以萬計的投資者遭受了巨大損失。
斯皮策運用《馬丁法案》低舉證門檻的優勢,無需證明布羅杰特主觀上是否惡意欺騙,只需指出這些虛假宣傳誤導了公眾,就能直接展開行動。美林證券無從辯駁,最后只得乖乖掏出 1 億美元巨額罰金進行和解,并公開承諾分析師薪酬與投資銀行業務脫鉤。這次行動,讓美林證券形象一落千丈,更讓《馬丁法案》開始真正被華爾街所忌憚。
但斯皮策的野心不止于此,他接下來目標瞄準的是整個華爾街的核心——全球最頂級的十大投行,包括高盛(Goldman Sachs)、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花旗集團(Citigroup)等金融巨擘。
2003 年,斯皮策通過調查發現,這些大投行的分析部門普遍存在嚴重的利益沖突。他們的分析師為了爭取投行業務,普遍夸大推薦股票的前景,甚至明知股票質量低下,卻依舊慫恿散戶買入。
例如,當時摩根士丹利分析師瑪麗·米克爾(Mary Meeker)曾高度推薦一家名為Drugstore.com 的科技公司股票,導致大量投資者跟進。但在內部郵件中,她卻私下對同事表示,這家公司前景不佳,“根本不值得投資”。這一言論后來被斯皮策團隊披露,引發公眾極大憤怒。
憑借《馬丁法案》,斯皮策迅速對這些頂級投行展開了毫不留情的調查。最終,華爾街十大投行不得不集體認輸,2003 年與監管機構達成“全球和解”,總額高達 14 億美元。
具體罰金中,高盛支付了 1.1 億美元,美林證券再罰 2 億美元,摩根士丹利也支付了 1.25 億美元。投行們不僅被迫支付巨額罰金,還同意嚴格改革其分析部門與投行業務之間的“防火墻”,以杜絕未來的利益沖突。
這一案件,被稱為“華爾街史上規模最大、影響最深遠的和解協議”,也是《馬丁法案》威力的巔峰之作。從此以后,投行分析師與投行業務之間的利益沖突,成為華爾街一道無法逾越的紅線,整個金融行業至今仍心有余悸。
如果說美林證券案和十大投行案體現了《馬丁法案》在金融界的威力,那么特朗普集團案則讓人們看到,《馬丁法案》甚至能觸及政商界最敏感的人物。
2024 年 2 月,紐約州總檢察長萊蒂蒂亞·詹姆斯(Letitia James)援引《馬丁法案》對前總統特朗普的商業帝國發起訴訟,指控特朗普集團連續多年虛假夸大其資產價值,以便獲取更加優惠的貸款條件和保險條款。
調查顯示,特朗普集團曾把自己的物業價值嚴重夸大。例如,位于紐約曼哈頓的特朗普大廈,其真實估值約 5 億美元,但特朗普集團在申請銀行貸款時,竟聲稱它價值超過 20 億美元!類似事件多達數十起,嚴重誤導了貸款銀行和投資機構。
因為《馬丁法案》無需證明特朗普是否存在主觀欺詐意圖,只需證明這些夸大的數字誤導了金融機構。因此,紐約法院迅速裁定特朗普集團存在欺詐行為,并處以高達 4.5 億美元的罰款,特朗普及其家族企業還被限制在紐約州的商業活動。
盡管特朗普本人強烈否認,但面對《馬丁法案》的明確規定與低門檻的舉證要求,特朗普最終也只能接受判決,這使其商業帝國遭受重創,更讓政商兩界見識了《馬丁法案》的無情和鋒利。
透過美林證券案、華爾街十大投行案和特朗普集團案,我們不難看出,《馬丁法案》幾乎成為紐約州總檢察長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的萬能鑰匙。任何涉及證券或金融商品的不當行為,只要發生在紐約州境內,都難以逃脫其監管。
然而,如此廣泛的權力也帶來了爭議。金融界人士普遍認為,《馬丁法案》極低的執法門檻可能導致監管濫用,影響市場創新能力,企業稍有不慎,就可能淪為巨額罰金的犧牲品。
但是,我以為:對于加密市場來說,《馬丁法案》猶如一把天賜寶劍。
很多人或許覺得奇怪,《馬丁法案》這把鋒利的“司法之刃”,動輒便向金融企業開刀,難道不是在阻礙創新、傷害市場嗎?加密圈內的很多人甚至覺得它是一把隨意揮舞的“霸王刀”,隨時可能傷及無辜。
但我想告訴大家,對于當下的加密市場而言,《馬丁法案》的存在,恰恰是行業規范化的天賜良機。
為什么這么說?
一句話,亂世用重典。
說起加密市場的混亂,哪怕是最樂觀的信徒,也不得不承認它亂得有些離譜。短短幾年內,幣圈已然成為全球金融欺詐的重災區,各種觸目驚心的騙局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令人防不勝防。
我們先看幾個數據:
根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2025 年 3 月報告?New FTC Data Show a Big Jump in Reported Losses to Fraud to $12.5 Billion in 2024?顯示,2024 年加密貨幣詐騙損失為 14 億美元,投資類詐騙占 57 億美元,總詐騙損失達 125 億美元,顯示增長趨勢。而全球范圍內的數據更加驚人,根據 Chainalysis 的《2024 年全球加密犯罪報告》,過去一年全球加密欺詐總額高達 190 億美元,同比增長 55%。
詐騙手段更是五花八門、日新月異:
第一種是經典的“跑路”(rug pull)。
2022 年初,以 Squid Game Token 為代表的惡意項目,利用熱門 IP 炒作,僅幾天就將幣價炒高數萬倍,吸引了全球大量散戶資金。然而,當幣價達到最高峰時,項目方瞬間清空流動性池,卷走超過 330 萬美元資產,投資者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資產清零。這一切過程只用了幾分鐘,讓人猝不及防。
第二種是操縱市場的“Pump & Dump”(拉高出貨)手法。
Galaxy Digital 涉及的 Luna 就是一個典型例子,Novogratz 一邊在推特等社交媒體瘋狂造勢,將 Luna 打造成“下一代穩定幣之王”,一邊卻悄悄出貨,最終讓散戶接盤慘烈下跌。這種手法已被業內廣泛使用,據 CoinGecko 2023 年的數據,超過 60% 的新興加密貨幣在上線后 90 天內就出現暴跌,其中相當部分背后都有明顯的市場操縱痕跡。
第三種則是披著科技外衣的龐氏騙局。
最著名的莫過于崩塌的 Terra/Luna 和 FTX 案件。Terra 創始人 Do Kwon 通過 Anchor 協議承諾高達 20% 的年收益,短短一年內吸納了超過 600 億美元的資金。然而,這種收益本質上就是龐氏騙局,新投資者的錢被用來支付老投資者的收益,一旦資金鏈斷裂,整個生態立刻崩盤,導致數百萬投資者血本無歸。FTX 更加荒誕,創始人 Sam Bankman-Fried 在媒體鏡頭前是慈善明星,背后卻用客戶的資金支持 Alameda Research 的投機活動,最終 320 億美元市值一夜之間灰飛煙滅。
除了這些重大案件,散戶投資者更時刻面臨釣魚攻擊、黑客入侵和內幕交易的威脅。PeckShield 的 2025 年第一季度報告?Crypto hacks top $1.6B in Q1 2025 — PeckShield?顯示,2025 年第一季度加密平臺黑客攻擊損失達 16.3 億美元,較 2024 年第一季度的 7.06 億美元增長 131%,涉及超過 60 次攻擊。
攻擊方式多樣,有的黑客盜取私鑰,有的偽造智能合約,甚至出現項目方自盜(exit scam)的情況,混亂程度令人瞠目結舌。
雖然,這些黑客攻擊事件是《馬丁法案》以及紐約總檢察長管不了的,但是,你我應該知道,也正是因為這些攻擊阻止了更多人去嘗試去中心化金融。黑客攻擊,毫無疑問是犯罪,而且是有組織的犯罪,有的甚至是國家犯罪,改天我們專門講。
加密市場的亂象,并非憑空而生,而是根植于一系列深層次的制度性、技術性和文化性因素交織而成的土壤之中。
首先是監管真空。
過去十年,加密市場以超出監管機構想象的速度狂奔,而監管機構則反應遲緩,以至于在一片荒蕪的土地上,騙子、投機者與冒險家們野蠻生長。比如,美國 SEC 和 CFTC 在如何界定比特幣、以太坊乃至各類山寨幣的問題上長期爭執不下,導致市場始終處于法律邊緣地帶。2022 年底,FTX 崩盤時,美國國會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 Patrick McHenry 感嘆:我們對監管加密市場行動遲緩,才讓FTX這樣的騙局得以成長壯大。
其次是技術門檻高,信息不對稱嚴重。
區塊鏈技術本身相對復雜,普通投資者難以辨別真偽,而項目方和交易所掌控絕大部分關鍵數據,信息嚴重不透明。比如,在 Terra 事件中,Anchor 協議的年化收益高達 20%,但背后的運作模式對外卻不透明,大量散戶只能聽信名人站臺,盲目跟風購買,最終成為“最后接盤俠”。FTX 崩盤前夕,其創始人 Sam Bankman-Fried 仍公開宣稱“平臺資金充裕”,投資者卻無法獲得真實的資產儲備證明,這種“黑箱”模式讓騙局變得極易實施。
再次是利益驅動下的道德風險巨大。
加密市場流動性極高,任何人都可以迅速發行一個新幣,并通過交易所上線,迅速圈錢。數據顯示,截至 2025 年 4 月,CoinMarketCap 收錄的加密貨幣已超過 1300 萬,但真正有實際應用價值的卻不足百種。其余大量的幣種,幾乎全部屬于“空氣幣”或“垃圾幣”。在巨大的財富效應驅使下,項目方、交易所和資本方往往沆瀣一氣,操縱市場。
再者,媒體的推波助瀾也功不可沒。
許多主流媒體,尤其是社交媒體,為了流量經常對新興項目進行不負責任的吹捧。例如,推特、Reddit、Telegram 群組中充斥著付費水軍與 KOL 的喊單推薦,其中不乏公開的操縱市場行為。CoinDesk 曾報道,僅 2023 年一年內,社交媒體上的虛假推廣內容就給投資者帶來了超過 10 億美元的直接損失。而許多普通投資者往往根本無力辨別這些內容的真實性,輕信之下便成了犧牲品。
此外,還有去中心化意識形態的誤用。
加密市場天生具有強烈的反權威性,提倡去中心化本來是為了創造更公平的金融環境,卻被大量不法分子利用,故意規避監管、逃避法律責任。DeFi 平臺經常以“去中心化”為名,不提供任何項目方信息,更不接受審計,以至于當用戶資產被黑客盜取時,項目方不僅不賠償,甚至還公開表示“去中心化就是用戶自負風險”。這種濫用去中心化的現象大大加劇了市場的混亂。
最后,缺乏行業自律與內部監管機制也加劇了亂象。
傳統金融行業經過數十年發展,已形成了嚴格的自律機制與合規文化,而加密市場則完全相反。甚至頭部交易所 Binance 和 Coinbase 也時常被曝出違規操作、內幕交易等問題。2023年11月,幣安及其CEO趙長鵬承認洗錢和制裁違規,支付超40億美元罰款(DOJ公告)。
綜上所述,加密市場之所以亂象叢生,背后的原因錯綜復雜:既有監管落后的問題,也有信息不對稱、道德風險和媒體推波助瀾等因素交織。這些深層次的問題,讓整個市場長期處于“狂野西部”般的混亂之中,給大量騙子和投機分子創造了絕佳的牟利環境。
當然,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馬丁法案》的價值才得以凸顯。
有人說:“歷史不會重演,但總是驚人地相似。”今天的加密市場與一百年前股票市場的混亂,正體現了這句話最經典的注腳。
我們將時間的指針撥回到 20 世紀初期,彼時的美國股票市場正經歷著一段被稱為“狂野西部”的混亂時代。就像今天的加密市場一樣,那個年代的華爾街遍地黃金,機會與騙局如影隨形,亂象頻生。
那時,沒有 SEC,也沒有今天完善的證券法律體系,華爾街成了騙子們的天堂。大量的操縱市場行為、內幕交易、虛假宣傳層出不窮。最著名的操縱者之一,是“股票大王”杰西·利弗莫爾(Jesse Livermore)。1920 年代初,他利用自身巨大的資金優勢,通過散布虛假消息、聯手經紀公司炒高股價,隨后高位拋售套現。他在 1929 年股災中一人就賺取超過 1 億美元(相當于今天的數十億美元),而數以萬計的普通投資者則一夜傾家蕩產。
當時的證券市場,類似今天的加密圈:沒有嚴格的法律約束,所有的行為都處于監管空白地帶。一家公司可以隨意發行股票,不用公布財務報表,不用接受審計,更不用對投資者負責。經紀公司隨意操縱市場,散戶如待宰羔羊,任由宰割。
舉個著名例子:20 世紀初期,美國爆發了多起臭名昭著的證券詐騙案,其中最典型的莫過于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的龐氏騙局。龐茲聲稱他能夠通過國際郵票套利,每月給投資者 50% 的驚人回報。事實上,他只是用新投資者的錢支付舊投資者的收益,短短一年內席卷了超過 2000 萬美元(相當于今天的數億美元),最終騙局崩潰,投資者血本無歸,市場一片混亂。
正是在這種亂象頻生的背景下,美國各州陸續出臺了最早的證券監管法律,即所謂的“藍天法”(Blue Sky Laws),《馬丁法案》正是其中的代表性法案。它誕生于1921年紐約州金融市場最混亂、欺詐事件最多發的時期,其初衷就是保護普通投資者免受各種證券騙局的傷害。
《馬丁法案》的嚴厲性和震懾性,很快就在紐約州顯現出效果。它對證券發行人和經紀公司的行為進行嚴格規范,對虛假宣傳、誤導投資者的行為進行嚴厲懲罰。在 20 世紀 20-30 年代,《馬丁法案》幫助紐約州迅速遏制了猖獗的證券欺詐行為。通過對幾起典型案件(如虛假石油公司案、地產騙局案)的快速、嚴厲處理,市場的欺詐行為迅速減少,紐約證券市場逐漸恢復秩序。
1934 年,美國聯邦政府成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并頒布了《證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吸取了包括《馬丁法案》在內的藍天法經驗,進一步在聯邦層面強化證券市場的監管。正是在這樣的強力監管下,美國證券市場才逐步成為全球最規范、最具流動性和公信力的金融市場。
如今,加密市場正處于與 20 世紀初證券市場類似的野蠻生長期,每天會有 5.6 萬個新的加密貨幣誕生,總數更是高達 1324 萬。它既充滿了創新活力,又遍布著無數隱患和騙局。今天的加密市場,如同當年的華爾街一樣,迫切需要一場“嚴厲的監管風暴”,才能結束野蠻生長,步入健康發展軌道。
的確,《馬丁法案》或許帶有一絲“殺錯勿縱”的嚴厲,它低舉證門檻、高懲罰力度的特征會讓很多人感到不適。但歷史也告訴我們,真正的公平市場,必須建立在強大法律震懾的基礎上。對那些肆意踐踏法律與規則的人,只有嚴厲的懲罰才足以讓市場恢復秩序,讓普通投資者的信心重建。
加密市場當前的混亂格局,與股票市場初期的野蠻生長如出一轍。以史為鑒,我們應當珍惜《馬丁法案》這把百年利劍,它對加密市場的規范作用,遠比暫時的“痛感”更加重要。
歷史不會簡單地重復,但總以驚人的方式押韻。一百年前,《馬丁法案》誕生于混亂的華爾街;一百年后,它正在被召喚,以拯救如今泥沙俱下的加密市場。
有人說:“監管是創新的敵人”,但真實的歷史告訴我們:“沒有監管的創新,終將淪為騙子的狂歡。”華爾街之所以能夠繁榮至今,不是因為缺少自由,而是因為它背后一直站著一把鋒利的法律之劍。
金融世界,沒有敬畏,就沒有安全;沒有監管,就沒有未來。《馬丁法案》之劍雖然鋒利,但它斬斷的不是創新之路,而是欺詐與貪婪。法律從不阻礙真正的創新,它只會掃清那些偽裝成創新的騙局。
真正有價值的自由市場,不會恐懼法律的利劍。
雖然,《馬丁法案》不是萬能的,但在失控的加密市場,它就是一把保護普通投資者的利劍——不完美,卻必須握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