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ying艾盈;來源:AiYing Compliance
2024年11月19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聯邦法院的一紙裁定為Web3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敲響了法律警鐘。法院裁定,Lido DAO應被視為一般合伙企業。這一判決不僅否定了Lido DAO聲稱其去中心化結構避免法律責任的主張,還對整個Web3行業的合規路線圖帶來了深遠的影響。作為Web3全球合規咨詢的艾盈,我們將從法律、治理和行業視角為您解析這一事件背后的風險與機遇。
法院的判決要點之一在于明確指出,Lido DAO雖然是以去中心化為名,但其運作方式符合一般合伙企業的特征,即若干個主體為了共同利益協作,從而產生了一定的法律關系。在加利福尼亞州法律下,合伙企業的形成并不需要正式的注冊程序,只需存在共同利益驅動且有相應協作行為即可。因此,法院認為,Lido DAO的治理方式和成員角色的可識別性,使其符合合伙企業的法律定義。
這一判決為“去中心化”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定位提供了先例。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是Web3領域的重要創新,通常以沒有中央權威、由代幣持有者共同治理為主要特征。許多DAO試圖通過這種去中心化的結構規避傳統的公司法和合伙責任,主張它們不是正式的法律實體,參與者之間也不存在法律上的連帶責任。然而,此次判決明確傳遞出一個信號:去中心化的組織模式并不能簡單成為規避法律責任的工具。
去中心化是Web3的核心理想,但法院的裁定指出,治理的“去中心化”并不代表可以完全擺脫傳統法律框架。Lido DAO的成員,包括那些參與投票的代幣持有者,其實肩負著潛在的法律義務。這一裁定讓我們看到,技術理想的實現路徑,依然要面對現實的法律邊界。
根據法院的裁定,Paradigm Operations、Andreessen Horowitz (a16z)、Dragonfly Digital Management等機構被認定為Lido DAO的“合伙人”,這是因為這些機構積極參與了Lido的治理和提案投票。換言之,法院認定,這些持有代幣并積極參與治理的機構已經超越了單純投資者的身份,而成為合伙企業的共同經營者,因而對Lido的整體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法律風險在于,DAO的“合伙人”不僅限于組織的創建者和核心開發者,還可能包括所有積極參與治理的成員。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意味著DAO成員間的風險與責任大幅增加。如果DAO被視為一般合伙企業,其合伙人將對組織的債務和行為承擔無限責任。對于Lido DAO的情況,這一裁定可能促使DAO成員重新審視參與治理的后果——即便是在社區論壇上發帖或參與投票的簡單行為,都可能被視為“積極參與”,從而卷入復雜的法律糾紛。
此次判決無疑對整個Web3領域的去中心化治理造成了沖擊。a16z的總法律顧問Miles Jennings認為,法院的裁定“對去中心化治理造成了巨大打擊”,因為這意味著即使是微小的治理參與也可能帶來巨大法律責任。對于Web3項目的開發者和投資者來說,這無疑增加了操作和法律風險。
然而,這樣的挑戰也可能成為促進行業內在變革的契機。DAO在設計和運營上,如何在去中心化和法律合規之間找到最佳平衡,是接下來各類項目必須面對的關鍵問題。這意味著,去中心化自治組織在未來可能需要逐步采用混合治理結構,或者重新考量其法律形態,可能選擇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或其它形式的法律實體,以限制參與者的責任風險。
與此同時,這也為Web3合規領域帶來了新的探索方向。如何設計一種既能保持去中心化特性,又能為參與者提供法律保護的治理框架,正是當前以及未來幾年內合規服務領域最具挑戰性的課題之一。DAO的未來或許不在于徹底的去中心化,而在于靈活的組織架構與法律身份的結合,找到創新與合規的最佳結合點。我們艾盈將繼續為Web3企業提供合規化路徑規劃,幫助行業從業者理解并應對復雜的法律風險。
此次裁決可能只是未來監管浪潮的開始。隨著Web3技術逐漸滲透到金融、游戲、社交等多個領域,傳統監管機構對去中心化組織的關注和管控也將逐步加強。Lido DAO一案標志著DAO治理從實驗性技術概念走向法律現實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監管的明確性或許是DAO發展健康化的重要保障。
對于DAO而言,未來的方向之一可能是引入“法律包裝”,即在去中心化的表層之下,通過注冊法律實體來為參與者提供法律豁免。這既能滿足去中心化的創新需求,又能在法律上減少風險。我們看到,Web3的未來可能不會一味追求完全去中心化,而是更加務實地找到一條中間道路。以Lido為代表的去中心化項目,需要更為精細的法律顧問與合規支持,以確保其在持續創新的同時,能夠抵御不斷變化的法律環境帶來的不確定性。
高節奏感的時代需要更加靈活的法律解決方案,未來的DAO或許將不再是完全自由的烏托邦,而是在理想和現實之間找到一種動態平衡。對于所有DAO參與者來說,合規和風險控制將不再是可有可無的附加項,而是關系到項目生死存亡的關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