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來順財經報道,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發布的一起案例,2022年2月被告人陳某伙同鄒某、黃某商量以虛擬貨幣USDT作為交易對象,按美元價格兌換人民幣。陳某利用手機與黃某進行交易約81.4萬枚USDT,按當天人民幣與美元的匯率進行兌換共計人民幣510萬余元。租車返程途中,陳某、李某在檢查站被公安干警人贓俱獲,上述交易款項被當場扣押。大埔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陳某、李某無視國家法律,利用買賣虛擬貨幣的形式變相買賣外匯,情節嚴重,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此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意義,USDT是一種與美元掛鉤的虛擬貨幣,其價格相對穩定且可匿名在全球流通,然而USDT的高度流通性、匿名性、監管困難性吸引了大量犯罪資本,買賣USDT的社會危害性極大。本案通過審理,確認被告人以虛擬貨幣為媒介,進行外幣與人民幣貨幣價值轉換的行為屬變相買賣外匯,構成非法經營罪,該定性及處理結果,對打擊涉及虛擬貨幣的新型領域犯罪案件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