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基金,因為全稱為BuyoutFund,是從20世紀中期歐美國家發展起來的一種基金形式,顧名思義,并購基金就是指專注于從事企業并購投資的基金。
什么是并購基金?并購基金,是服務于企業并購標的企業的基金,衍生于風險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存在著特定的投資手法,即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后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后再出售。
法律分析:并購基金,是專注于對目標企業進行并購的基金,其投資手法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后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后再出售;并購基金由上市公司并購退出。
1、并購屬于投資中的資本投資。收購公司是屬于投資的活動之一,是屬于股權投資的投資活動,是指收購公司股權的一種行為。【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
2、法律分析:股權投資基金,中國通常稱為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并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3、普遍的看法是,并購基金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一個分支。私募股權投資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募集資本,投資于企業股權的一種投資形式。
4、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東權。只要公司有增加股東的必要,且另一公司有購股投資的目的,雙方經過協商,建立認購契約,即為入股。控股:是指一個公司通過持有另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
5、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
6、收購屬于投資。 收購股權具體是屬于 股權投資 的投資活動。 公司進行合并的,可以采取 吸收合并 或者新設合并。 如果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的,該公司的行為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資金來源廣泛。雖然并購基金的相比一般的基金來說投資門檻較高,但是資金的來源還是比較廣泛的,可以來源于持有大量現金流的個人投資者,也可以來源于風險基金、杠桿并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等機構投資者。
并購基金特點有哪些?【1】并購基金選擇的對象是成熟企業,一般投資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絕少投資已公開發行公司。【2】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對其他私募股權投資不感興趣。
并購基金的特點 在資金募集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
并購基金傾向于組建具有一定規模和穩定現金流的企業,與風險投資基金明顯不同,其投資期限更長,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于中長期投資。所以流動性差,流動性差。
并購基金的模式:我國對并購基金使用杠桿融資進行了諸多限制,因此國內真正有能力獨立從事杠桿收購的基金較少,尤其是在近幾年供給側改革的背景下,中國并購基金運作有其獨特的特點,具體而言有以下三種。
二是運營。一些并購基金傾向于在目標行業內尋找擁有先進技術或商業模式但運營質量較差的企業作為并購對象,完成收購后,可以通過提升其運營效率獲得價值增值,同時實現產業轉型升級的目標。